依托"多证合一"机制同步办理

温馨提示!


新设立企业、变更名称企业经办人在工商部门申请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时,同步提交公章刻制备案申请;

工商部门核准工商营业执照后,将企业公章备案申请转递至北京市公安局印章业社会信息采集系统;

印章业社会信息采集系统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经办人在一个月内联系全市任意一家公章刻制企业刻制公章。经办人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首都治安微提示"查询授权码。

公章刻制后,经办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章刻制企业核对、领取公章、公章刻制回执、印鉴留存卡。